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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出台12条措施激励科技创新
更新时间:2025-03-31 19:24:36        发布时间:2025-03-24 03:03:53    浏览次数:0        返回列表

    科技日报讯 (记者吴纯新 通讯员姜明助)记者3月21日从湖北省咸宁市举办的科技创新大会获悉,咸宁正式出台12条措施,进一步激励科技创新,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全面服务“5+4”现代产业体系。

    根据措施,咸宁对在当地新建的湖北实验室分支机构,建成运营后按照投资总额的2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达到500万元。同时,对认定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给予50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此外,当地对认定为湖北省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综合型技术创新平台、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性研究所(公司)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湖北省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的,给予50万元奖励。

    针对企业牵头组建的市级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咸宁按照投资总额的2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00万元;对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按照优秀、良好两个档次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补助;对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通过绩效评价后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2024年,咸宁集中优势资源力量,支持企业重大科技攻关,获得湖北省科技奖13项,其中牵头完成5项;咸宁市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292.22亿元,同比增长16.5%;申报高新技术企业331家,全年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720家;通过入库科技中小企业2024家,同比增长45.7%。

    据悉,2025年,咸宁将重点实施“五大工程”,加快推动湖北省科技创新重要增长极建设成势见效。一是实施全域创新能级提升工程,优化高质量创新空间布局;二是实施科创平台提能攻坚工程,强化高能级科技力量支撑;三是实施产业科技深度融合工程,构建高层次现代产业体系;四是实施科技英才集聚提质工程,锻造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五是实施创新生态优化塑造工程,营造高热度的创新创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