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

内容摘要    科技日报北京3月18日电 (记者刘园园)18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旨在加快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

    科技日报北京3月18日电 (记者刘园园)18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旨在加快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推动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

    据悉,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核发绿证,1个绿证单位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凭证,绿证用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核算、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认证等。

    《意见》提出,到2027年,绿证市场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色电力消费机制更加健全,绿色电力消费核算、认证、标识等制度基本建立,绿证与其他机制衔接更加顺畅,绿证市场潜力加快释放,绿证国际应用稳步推进,实现全国范围内绿证畅通流动。

    到2030年,绿证市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社会自主消费绿色电力需求显著提升,绿证市场高效有序运行,绿证国际应用有效实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合理体现,有力支撑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目前,我国已建立绿证核发、交易、应用、核销的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机制,实现了对绿色电力的准确溯源,绿证的唯一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凸显,影响力和认可度稳步提升。”谈及《意见》出台背景,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受供需不协同影响,绿证价格不断走低,市场上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被严重低估。

    《意见》从市场供给、消费需求、交易机制、应用场景、绿证走出去等方面提出十七条具体措施。

    为稳定绿证市场供给,《意见》要求,加快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原则上当月完成上个月并网项目建档立卡。加快提升以绿色电力和对应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推动绿证在全国范围内合理流通,各地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绿证交易区域。

    围绕激发绿证消费需求,《意见》提出,依法稳步推进绿证强制消费,逐步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并使用绿证核算。加快提升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和数据中心,以及其他重点用能单位和行业的绿色电力消费比例。鼓励相关用能单位在强制绿色电力消费比例之上,进一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在完善绿证交易机制方面,《意见》明确,健全绿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绿证价格监测,研究建立绿证价格指数,引导绿证价格在合理水平运行。完善全国统一的绿证交易体系,强化绿证交易平台建设。鼓励各地通过绿色电力交易形式落实国家能源战略、规划,有效扩大跨省跨区供给。

    “《意见》的印发,有助于充分激发绿色电力消费需求、释放绿证市场活力,对以更大力度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意义重大。”上述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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